劳动仲裁会成立吗?了解劳动法的进来看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6:09:49
我因为前段时间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我向公司请了病假,然后没休完假就去消假上班了.因此公司产生怀疑,在我消完假后去医院查我病历,我也承认病假单是我托人开的(视同伪造).
①----这样的情况公司劝退,我不同意的话公司有权利解雇吗?
公司为了省事和逃避发年终奖,要我当天就辞职。我口头答应了。
但没有和人事办理正规的离职手续(想拖几天拿了奖金再走人)。
之后半个月没去上过班,公司一直没和我联系,今天我打电话到公司问了才知道,他们已经在当天单方面办了减员手续和把我社会保险停了。如果我今天不打电话问,到现在还不知道。
②----我想问一下:公司这样在我不知情和没有签任何书面文件的情况下,自己单方面把我除名,合法吗?(公司现在又要我去补办辞职手续)

③----另外,旷工的话连续多少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法律有硬性规定吗?
以上三个问题.

我是上海市劳动局的工作人员,回答你的问题:
1、首先你有错在线,伪造病历,那么这样单位可以举证你旷工,那么对你不利。
2、国家的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键看单位的规章制度,如果规章制度写的是“旷工一天属于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那么立刻叫你走人,你去劳动局告就没有意义了。如果规章制度中没有明确,那么你可以去劳动局告单位,但是结果很难说。
3、关于年终奖,这个奖金国家也没有规定,奖金是单位的行为,也就是可以给也可以不给,没有法律约束力。所以你也没有办法要求。
4、所以问题的关键就是单位规章制度中对此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PS:因为专业,所以信赖!

广东胡律师:

1、这样的情况公司劝退,你不同意的话公司有权利解雇,因为你的病假单是伪造的;

2、公司的行为并不违法,实则是你自己欺骗公司为先;

3、旷工多少天视为解除合同由公司的规章制度来定,再者奖金这类是属于公司的额外福利,《劳动法》等相关法律上并没有规定。

有一点:
公司劝退你,你可以获得经济补偿。我想你们公司的规章制度肯定没有针对你这中情况做出劝退的规定。

以下是《劳动法》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