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疫情报告办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4:25:38
公布办法:动物疫情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公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动物疫情。
• 报告制度:快报、月报和年报制度。
快报
应于24小时内报至全国畜牧兽医总站,同时抄报国家动物流行病学研究中心和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有特殊规定的疫病,按特殊规定办理。
月报
• 每月5日前,县级测报中心(站)应将上月疫情汇总并报至地级防疫监督机构;地级10日前报省级;省级15日前报全国畜牧兽医总站;总站20日前汇总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年报
• 1月10日前,县级测报中心(站)应将上年疫情汇总并报至地级防疫监督机构;地级1月20日前报省级;省级1月30日前报全国畜牧兽医总站;总站汇总后2月10前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动物疫情是指动物疫病发生、发展的情况。
第三条 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动物疫情报告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内的动物疫情报告工作。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公布动物疫情。未经授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动物疫情。
第四条 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施辖区内动物疫情报告工作。
第五条 动物疫情实行逐级报告制度。 县、地、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全国畜牧兽医总站建立四级疫情报告系统。
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在全国布设的动物疫情测报点(简称“国家测报点”)直接向全国畜牧兽医总站报告。
兽医法规
第六条 动物疫情报告实行快报、月报和年报制度。
(一)快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快报:
1、发生一类或者疑似一类动物疫病;
2、二类、三类或者其他动物疫病呈暴发性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