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内如果提出解除合同甲方是否有权利要求乙方支付培训费和招聘费用?这要求是否合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05:47:47

在劳动合同上如果有规定根据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培训~而规定服务期限的条款。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不超过培训费用的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培训费用是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有合法凭证的培训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差旅费用和其他直接费用。

具体法规如下: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招聘费用,应当是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