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为严重交通事故怎么判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4:34:10
最近出现很多 恶性的交通事故!!!比如 江宁 别克车 酒后驾车撞死5人(加一个未出生的小孩)! 惠州公交车司机 连撞 28车,死4人!!!
请问 如果是这样的事故的话,应该怎么样判罚??

我个人觉得如果按照普通交通肇事,是不是太轻纵了肇事者!!!

广东胡律师:

交通事故肇事致人死亡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一般的刑罚都在7年以上,严重的话是无期徒刑或死刑。

出了人命...是撞的那个人的责任。。不是事故的话就是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是事故看情况而定...

肯定不会按照普通事件处理的,这属于严重交通事故,关注的阶层会很多,一定会给一个合适的处理方式,要不媒体和公众还能善罢甘休……

这个很复杂,要看具体情况了。如果有逃逸情节或是逃逸致人死亡等等可能会转化为故意杀人的。
公交司机的那个案子,也可能会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判什么罪,判处什么刑罚都是由法律规定的。交通肇事罪判处的刑罚相对较轻,因为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主观恶性不大

你提到的江宁惠州的两起事故,肇事司机在肇事后疯狂逃逸,酿成了重大事故,其主观上是故意的,恶性极大,应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量刑,绝对够毙了。

法律不会偏袒坏人的!

死刑不会判.但是会从重加重处罚的,你可以放心.法律不会包庇他们,只有政客和权术者会包庇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