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在出差回家途中摔伤,送至医院抢救十几天死亡,这种情况能给按工伤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9:08:54
能说的详细点吗?例如条例什么的?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了7种认定工伤、3种视同工伤、3中不能认定为工伤的主要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从业人员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首先为你爸爸的事表示遗憾,请节哀。
其次你爸爸的情况是否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还有待商榷。因为认定这类工伤的话有两个要点:
1、发生在因工外出期间。(出差算因工外出。)
2、职工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是由于工作原因,而非个人行为。不过这里的“工作原因”是一个范围很广的概念,为工作做的准备工作(如饮食、住宿、交通),以及必要的社交和公关活动等都可以算是“工作原因”。不过如果是利用出差机会办理个人事务(如旅游娱乐、会亲访友、逛街购物等)时发生的意外伤害就不属于工伤。
再次,能不能认定你爸爸是属于“在上下班途中,因机动车事故受到的伤害”,就要看他是怎么摔伤的了,目前法律只保护在交通事故中的机动车事故中受伤害的行人,包括乘坐单位交通车、城市公交车发生的事故和在马路上行走、骑车时遭遇的机动车肇事事故等,不包括自行车、人力车等伤害事故。
所以,总的来说,要看看你爸爸的摔伤是否能与上面两种情形扯上关系。你可以再找律师咨询看看。
是工伤!!
只要是在工作过程中,包括是回来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