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的弃婴可以一起移民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3:20:35
6年前我收养的一名弃婴,现我想投资移民香港,但不知收养的孩子能否一起移民。我们已有民政局办法的收养证。如可以要如何办理?

是可以的,入表时将他/她的资料按家庭成员的一拦填写,把证明是收养的资料也一同第上,具体应该咨询帮你申请的人士.
这里是收养的小孩移民美国的法规,应该也适用香港的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四、收养子女的规定

一般来讲,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可以为其收养的子女办理绿卡,条件时收养时孩子未满16岁,收养的父母拥有孩子的监护权并居住在一起至少两年。两年的监护权和共同居住可以是在收养之后,也可以是在收养之前。由于假的收养甚多,移民局对于兄弟姐妹之间收养彼此的子女而提出的移民申请审查比较严格。如果已经收养了一个孩子,在收养其他兄弟姐妹时,年龄则放宽至18岁。

与继子不一样的是,收养的子女不得为其亲生父母申请绿卡。即使收养的子女并非通过收养而获得美国公民身份也无法为其亲身父母提出申请。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法律结束收养的关系,然后再为亲生父母提出移民申请。但要注意的是,如果是通过收养而获得美国公民身份,即使合法结束收养关系,也不得为其亲生父母提出绿卡申请。

如果收养孤儿,则只有美国公民的身份才能提出移民申请。孤儿收养也需在其16岁之前,但不必拥有孤儿的监护权或共同居住两年即可提出申请。同样,孤儿在成为美国公民之后,即使找到其生身父母,也无法为他们提出绿卡申请。

可以的。。。怎么办理我不确定

但是加拿大很人道的。。。

从收难民就可以看出来

别担心

一定可以的

收养的和亲生的待遇一样,只不过你要出示证明,就行了。

可以的,就在你申请表格上填上他的信息,等你移民批下来,他也和你一起成行.

可以的,在申请表里把弃婴填作你的孩子。把收养证附上作为证据。

可以,只要提供正常的收养程序的证明文件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