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原单位补缴,需要新单位作减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3:56:56
我在北京,在原单位工作期间原单位没有给我缴纳社保,经劳动监察后,原单位同意帮我补缴工作期间未缴社保,但是需要新单位给我的医保作减少,才能补缴,并且医保作不了减少,其它险也补缴不了。这种要求,我在网上搜了半天也没有看到,我想问的是真的是这样吗,有这样的归定?
说明:我在新单位是新参考社保人员。
另外,如果作不了减少,我想不缴医疗了,就缴其它险行不行?

北京已经五险合一了,原来是可以不减少医保,现在是不行了

必须停交和减员

针对你的情况,你可以申请按最低档交纳.

是这样的,社保交纳多少是根据当地去年社平工资进行计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样的。
比如A地社平工资为20000元,那么养老保险交纳额为20000*20%=4000左右/年,医疗为20000*10%=2000左右/年。

另外也规定了最低档和最高档,最低档的交纳不得低于社平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档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现在医保可以做减少呵呵,不过我劝你还是上医保,以后你就会知道好处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