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打学生违法可判什么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7:04:10
我们数学老师喜欢打人几乎成变态了
一天不打人一天不舒服
我初中以来没见过他一天不打人 打的时候就往死的打 拽到教室后面拳打脚踢
这样犯什么罪
解答一下
不要寄希望于教育局和学校 他们总和老师站在一起 如果和他打 算是正当防卫么?

老师打学生是违法行为,但不是犯罪行为。

犯罪定义为:触犯《刑法》的行为;即严重危害国家安全或社会稳定的行为。

老师打学生,对学生的伤害经鉴定达到轻微伤(不含)以上,才可定为故意伤害罪。

若以你的描述,可向教育主管部门(市、县级教育局或省教育厅)反映,也可直接联系校教管处主任,请之出面制止或调解。

正当防卫:在个人,或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对犯罪分子本人进行的适度攻击行为。强调犯罪分子的心理主动性和防卫对象的确定性,以及防卫的适当性。

因为老师打学生,不满足心理主动性,所以对之进行反击,造成老师轻伤以上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变相体罚,虐待儿童,你们初中还属于未成年人,这样做还容易造成心理阴影,对身体和心理都有损害,精神损失也是要赔偿的。学校如果不管的话就有推卸责任这么一说,最好告诉家长让家长们联合起来到法院告他们。

只要没出大事情,难。如果学生被打死、打残,或者被虐学生不能承受因此跳楼了,事情整大了看看能不能让那老师有点麻烦。还要是老师没什么背景。很残酷以很真实。

  老师打学生首先属于违法,如果导致被打学生轻伤才构成犯罪。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2、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现在老师都被学校保护 而且学生家长也在这方面态度很微妙
根本判不了罪

如果有这种情况 你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