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生下畸形儿~法律允许双亲把他杀掉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0:33:11
如题,最近突然想到这个问题~法律允许吗?畸形儿~双亲不想要~不愿意承受~
可是他活着~他有生命~可是他又是个怪胎~留下他~只能给家庭带来悲伤负担~现在我不想管伦理道德之类的~我只想知道法律支持不支持~还是默认~
谁能给我个答案~
顺便我想问下~是不是生下畸形儿~可以让医院处理~我在网上找到了些~真的有吗?~
这样医院是否也犯法~
3个问题是不是多了些~不过我很想知道~谢谢了~

这个问题很严肃
法律保障的是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这是作为一个人最基本的人格权
没有任何人有权利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权
胎儿只要脱离了母体可以独立生存,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他就已经具备了生存的权利。
此时父母作为婴儿的当然监护人, 不仅不能剥夺婴儿生存的权利,还必须保护婴儿的基本权利。

任何一个正规的医院都不可能处理畸形婴儿的,除非它还是畸形胎儿。
胎儿因为还没脱离母体,所以在中国的刑法上来说并不具备权利,除了遗腹子的遗产继承权。

法律是禁止这种行为的。

法律是绝对不会允许这样做的!

1、如果父母这样做了,那他们就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2、如果他们交给医院处理,首先,他们构成遗弃罪,其次,医院也要负刑事责任,这就是单位犯罪。并且我告诉你,正规的大医院是不会这样做的,只有那些黑诊所敢这样做,不过下场同样是故意杀人罪!

最满意的答案是:杀掉试试
肯定承担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这种杀人案件发生过呀,不过考虑到动机不会判很重。

第一个问题:回答是不可以。只有儿童福利院有收养的义务,但前提条件是孩子没有父母和其他亲戚(亲戚本着自愿的原则)。
第二个问题:法律绝对不允许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只要是人,有生命。任何人都没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利。否则将够成故意杀人罪。依法追究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不允许,医院接到通知,也会对胎儿进行免费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