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事故赔偿的法律问题,请指点,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6:53:22
我们是泰安市岱岳区的,我叔叔在济南跟一包工头打工,工作时绳子突然断裂,从桥上摔下,造成三根肋骨断裂,脾破裂割除,双肺淤血,双肾积水。已在院里治疗40多天,花费4万余元(包工头支付的药费)。现在病情稳定,想出院回家治疗,可是包工头就赔偿问题只答应给6000元,其他一概不管。
请问:1根据法律,这种伤情,包工头应该赔付多少补偿?
2.假如需要打官司,都需要经过哪些部门?会办理哪些手续?

首先,你叔叔有没跟包工头鉴定相应的劳务合同或者协议书. 如果有就按《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法律依据处理. 如果没就按"人身损害赔偿"请求赔偿..(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无论属于上诉的那一种情况,包工头都要承担全部的医疗费用,这是没有疑问的。所以,请一定要保留好住院期间的一切发票和收据,还有住院证明。等伤好了之后再去做一个伤残等级鉴定,如果有伤残情况,还可以要求包工头支付一次性的伤残赔偿金(这个费用很多)。

另外,除了医药费和伤残赔偿金之外,打官司的时候还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营养费、误工费、护理人员费用等等。

如果是有劳动合同的,打官司是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处理,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就按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处理,就在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我看你那边的情况挺严重,不过不用着急,这个一定有得赔的,如果双方不能妥协,就找律师打官司吧。

回答者: xuyadong_3458
说得对

我再补充一点
你这个一般要做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认定再来进行仲裁!

如果对仲裁的裁决不服 可到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免仲裁费,诉讼费涉及到劳动争议的为10元钱

打官司要有证据。首先要证明你叔叔和那家公司有关系。也就是合同,或者是劳动协议。
建议先到劳动部门仲裁,由他们来调解。起诉是最后一步。

仲裁 诉讼 都不贵的
应该赔偿全部的医药费 还有一些赔偿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