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财产分割 需要专业回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20:47:16
这是我姐姐的事情。我想帮她询问一下。她今年30,结婚三年,有一个女儿,今年二岁半。姐姐与姐夫结婚后是与公公婆婆住在一个八十平方左右的房子里,这个放在是在姐姐和姐夫结婚前置办好的,但是里面部分电器是姐姐买的。姐夫有一辆汽车,是在婚后贷款买的。因为姐姐的脾气不是特别好,公公婆婆的脾气也很暴躁,因此发生了几次冲突,姐夫因此和姐姐离婚,我想咨询下,他们之间的财产应该怎样分割?我姐姐带去的嫁妆(主要是钱)是否能要回?我姐姐目前没有稳定工作,小孩是姐夫抚养,我姐姐是否要支付抚养费?姐姐因为生产患上了忧郁症(有病历,医生可以证明)这我姐夫是否要对此付医药费?
补充:我姐夫没有工作,但是他有两家小厂,开办已经很多年了。其中一个厂是在结婚前就有的,另一个厂是在结婚后开办的,请问我姐姐能否分得这部分财产?

凡是婚前个人名下的,都是婚前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凡是婚后置办的家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的。
父母都有义务抚养小孩,小孩跟一方生活,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
有抑郁症的,分割财产时可能会有适当的照顾,但是要看法院怎么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