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估入库交所得税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9:54:26
我公司因为当时要给客户开发票,在3月,4月分别暂估入库了一笔货物,当时估价成本高于实际,同时结转了成本。现在6月要交二季度所得税了,6月该货物入库了,我应该如何做会计处理,怎么计算企业所得税。
6月份进货的发票就已经到了,可是3月缴所得税时已经按当时暂估的价格缴纳了所得税,现在6月先红字冲销,再按实际进价做分录并结转成本,这月交税时按实际进货的再交一次,是不是交多了?

1.暂估了货物,然后销售,并结转成本?
2.现在货物的发票来了没有?如果来了的话,先将暂估冲掉,按实际价格交所得税就行了;如果没来了的话,而且公司资金较充裕的话,可以按暂估的缴纳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发票应该就到了,到时可以进行调整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补充回答:可能我的调整说的不是很清楚,所谓调整是指将暂估价和实际价格之间的差额进行调整即可。企业所得税法的立法精神即是以实际发生的合理合法的成本进行计算,不会让你连交两次。在二季度申报的时候,如果暂估高于实际,就多交的部分,可以在二季度直接调减,也可以在汇算清缴时调整;如果暂估低于实际,同样处理方法。 当然,在具体操作时,可能税务机关要求依据,你直接将相关凭证和入库单取出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