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超前面的车行驶在快速车道上后面的客车还超摩托车造成交通事故 责任在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1:17:00
某天早晨 我朋友骑摩托车上班途中 因为前面有辆三轮电动车行使比较缓慢,于是我朋友便从快速车道上打算超车。但还没有完全超过那辆三轮电动车,后面就有一辆大客车在看到我朋友已经超车的情况下还继续超我朋友的车,酿成交通事故,将我朋友撞到在地。而且并没有立即停留在现场,还是路边的好心人驱车追回了肇事者。请问这样的情况责任在谁?交通部门说我朋友也必须负30%责任,因为他行使在了快速车道上。请各位懂得交通法规的人士帮帮忙,我朋友打算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此问题。谢谢!
像这种情况 我朋友是否有责任?若有 因为什么?

你朋友也有责任,但肇事者责任比较大,在撞车后仍然跑。那责任就大了。

事在人为,他的责任比较大,至于交警部门为了事情早点解决总有些泡蘑菇的嫌疑。至于责任划定也不预定,主要看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