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的情况属于重婚罪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01:35:59
女方和男方登记结婚后生有一男孩。后来由于男方虐待女方,女的 出走,(那时男孩8岁。)在外面和另一男人没办理结婚手续就生活在一起并有一女孩。在这种情况,女方是否犯有重婚罪?(女方现在回来想要和原来的男人办理离婚手续,又担心他告她重婚罪?女方现在该怎么办呢?
女方出走到现在已经有三年了 。

1、判断是否重婚,主要是看他们对外是否以夫妻名义生活的,如果是,且周围邻居都以为他们是夫妻,则就构成了事实重婚;如果没有以夫妻名义,且走访周围也没有人知道他们是否是夫妻,就不能判定他们构成重婚,这种情形就只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不构成重婚。因此,就你所述来看,并不能判断女方是否构成重婚。

2、如果男方要告女方重婚,必须向法院提交能够充分证明女方重婚的证据,但是,虽然在理论上以上述情形就可判定一个人是否构成重婚,但是在现实中,要想取证据来证明这个人是否重婚,是相当难的事情。不论是合法的婚姻关系还是非法的同居关系,都具有相当大的隐蔽性,不可能像一般行为一样让人一目了然。所以,如果男方无法证明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女方已构成事实上的重婚,法院是不会支持他的。

当然是重婚,毫无疑问

我是朱颜斌,我来回答,她当然构成重婚罪了,侵犯的是前一个婚姻关系。

重婚

wjy4583 的回答比较完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