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婚罪的追诉时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14:03:04
我有个朋友,在未解除婚姻关系期间,于2000年再次结婚,请问:
1、按刑法规定5年的追诉期,现在是否可以不再追究他的重婚罪了?
2、如此,他现在的婚姻是合法有效的吗?
3、以前的婚姻关系视作自动解除吗?
谢谢!

1:可以追究他的重婚罪,没有过诉讼时效.<<刑法>>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2000年再次结婚,除非他在5年追诉期前解除了第二次婚姻关系,不然属于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重婚行为.
2:因此他现在的婚姻违法无效.
3:以前的婚姻关系不能视作自动解除.对方随时可以追究他的重婚罪.

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 就是不告不纠。 他现在的婚姻如果没有通过合法手续领取结婚证的话,那么属于非法同居。 法律上保护先前婚姻。 以前婚姻不能自动解除。

肯定没过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