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婚罪的相关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1:08:00
我丈夫的父亲在16年前外地创业时和手下一学徒工相好,后来发展到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并生有一子,该妇女在老家也有一女,后离婚且不问她的孩子。期间他们伙同家里的兄弟对我的婆婆进行劝慰,劝她离婚,后我婆婆想不开,自杀未成功。由于膝下两子女尚小,也就采取默许的态度。现他们的态度越来越恶劣,发展到不问家里,就连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都不给。现在我想体温以下几点:1、当初他们胁迫她离婚的那些人算不算重婚的从犯?2、他们在非法同居期间所得的收入,我们可以要求法院冻结并对我婆婆进行赔偿吗?3、我婆婆如果并不想和公公离婚,只是让他们得到应该得到的惩罚可以吗?4、我和丈夫可不可以经婆婆授权来打这场维权官司?5、我们将他们平时的照片进行搜集,对别人对他们进行的称呼做录象可以被法庭采纳为证据吗?6、今后这个孩子(15岁)的抚养问题怎么解决?7、我们是应该到公公的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还是到他现在工作的地方起诉?8、像这样的情况法院会如何判?
这期间的收入如果都是由女方掌控的话,都在她的名下,我们将如何来要求分割和赔偿呢?

1,如你所说,他们是采取劝慰的方式,而非暴力,一般是不存在重婚罪的从犯的;
2,他们非法同居所得的收入,可以冻结属于你公公的那一部分,至于赔偿,你公公是不存在这方面的赔偿的,如果你婆婆起诉离婚的,可以获取更多部分的财产作为对你公公的惩罚;而且如果起诉他们重婚,可以刑事附带民事要求女方作出精神赔偿;
4,你和你丈夫可以接受你婆婆委托来处理官司;
5,可以的
6,孩子是无罪的,他的待遇和你们的待遇是一样的,他们非法同居期间的收入和你父亲的合法收入都有属于他的一部分;
7,户口地
8,刑事案件,可以附带精神赔偿的民事,3年以下

以起诉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