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毁欠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1:44:41
房客欠交房屋押金,写了张欠押金的欠条。
昨天她说要看一下自己写的条,结果她抢过去就给撕了。
请问:我把欠条主要内容粘好了,不是很完整。欠条还有效力吗?
只是注明欠押金,她不住了,这条就没用了,真搞不清她这种行为。
我拿着给她看,被她抢走。
这是不是构成抢夺罪?

撕毁了之后,你黏贴回去,法院一般不会相信的。除非你在她撕毁时就报警,警察如果吓唬成功,就能把事情经过记入笔录。
现在你的情况可麻烦了,她硬说是交给你钱了,然后你把欠条给她了,她就撕了,你也证明不了嘛。

应该是没有效力了。
除非能够有其他的证据能够证明没有还钱。
不然的话,所有的债权人在撕了欠条以后还可以粘起来重复讨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