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与一同事有工作中分歧,她同事的室友见了心感不平就咬伤并踩断朋友的小脚趾,请问这事究竟有谁承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12:01:55
目前朋友还在治疗中,那位室友是新来的并在试用期内,公司推掉不负责任的。

当然是室友负责任啦,不过那同事和单位也要负连带责任.
你那朋友也得找找自身的原因,为什么室友见了心感不平,公司推掉不负责任.

叫那个伤人的人付药费,不交就报警!

她踩踩也就算了 还咬 万一对方香港脚 她还真下的了口 佩服 这种事情不该找公司来负责的吧 又不是小朋友在学校打架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 起纠纷 造成如此后果基本应该属於故意伤害吧 直接去起诉当事人就好啦

先110调解.赔钱.不行就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