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一本已发具的发票,应该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4:44:24
最近本市对发票管理制度从严了,因为开错一联发票(大写错了一个字),国税局的领导要求将之前三本发票全部找来查验,但我开具的最近三本发票,只留下二本,丢失了一本,国税局的领导说丢失一本要罚款5000元以上,你们说我应该如何处理?我想如果真的要罚这么多钱,这个营业执照就不要了,重新注销再用另一个人的户名申请一个,这样行的通吗?

丢失发票的需要在税务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声明遗失作废,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就算你换一个人重新登记,只要税务机关严格起来通过原法人身份证同样可请公安机关的经警大队查处你,俗话说最怕共产党认真了哈。

你的做帐联呢?
至于罚款5000元的说法让税务局拿出税务发布的发票管理规章看看是否是真的.
如果是真的话就一定要交这个钱了,即使注销掉还是要追究到公司法人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