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知道国家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22:58:36
我是柳州鹿寨的,说起来挺气人——最近有人到我们那里征收土地,一亩才2.9万,他们还说如果在某号之前量土地政府就奖励一万元。听起来就不爽。并且一个离我村不远的村竟然得到4.6万每亩。现在时间紧迫,希望大家帮帮忙,如果有文件图片更好。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4、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关于土地征收的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有规定,各省还有细则。如果离你们村不远的村补偿是4.6万的话,你们村应该与其差不多,你把那个村的情况了解一下,应该参照那个村的情况是没有问题的。

如果政府的征地行为是合法的,其在向省及以上政府部门申请批准征地的时候应当提出补偿方案的,该方案应当同时得到该级部门批准并向你们公布。因此,你们可以要求他们公示该经省政府或国务院批准的补偿方案与标准。如果其不公开的,你们可以向省政府及当地实施征地行为的市、县政府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广东胡律师:

这个是得你去你们柳州市国土局去查的,不是由国家统一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