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足球比赛中裁判是三人,可为什么一般出场时都是四人呀?那个是干什么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0:50:57

第四官员(替补裁判员)是执行足球比赛裁判任务的四名成员之一。虽然工作在场外,但在赛场管理、队员替补、伤员处理和伤停补时等许多工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国际足联对第四官员工作非常重视,在〈足球竞赛规则〉的补充说明中增补了第四官员的职责。因此第四官员是比赛中不可缺少的执法成员,应该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第四官员的职责及工作内容

??第四官员自进入比赛场地后即开始按照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其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 (一)执行比赛的有关规定
??"有关规定"是指竞赛规程、裁委会及主办机构对比赛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因此,第四官员应事先认真学习和了解这些规定的内容,尤其涉及到自己的工作,如替补人数、替补席位数、技术区的管理等方面的规定,以便按规定执行工作。

??(二)准备替补上场执法
??第四官员在比赛前应将自己的裁判服装、鞋袜及执法用品准备齐全,在裁判员不能继续担任临场工作的情况下,按照赛前组委会的规定,及时上场担任比赛的裁判工作。

??(三)根据裁判员的要求,负责赛场的管理工作
??在裁判员的要求下,第四官员一般应做到:
??1、未经裁判员同意,场外任何人不能进入比赛场地(包括受伤队员重新入场)。
??2、阻止向场内投递饮料或其他物品。
??3、令替补席位上多余人员离场。
??4、制止教练员或其他人员在技术区内干扰比赛。
??5、禁止替补队员在边线外热身或用球活动,在其他区域热身也不得穿正式比赛服装。
??6、禁止摄影记者离开规定区域随意走动,或违反夜间使用闪光灯的规定。
??7、对其他干扰、影响比赛的情况进行管理。

??(四)负责比赛中队员的替换工作
??第四官员当接到比赛队要求替换队员的名单后,应按下列程序完成替换工作:
??1、 审查上场队员是否为赛前列入替补名单中的队员,替补手续是否合乎要求。
??2、 检查替补队员装备是否符合规则规定。
??3、 待比赛成死球时,用规定信号向裁判员提示。
??4、 经裁判员同意,场上被替换下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