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如何办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08:55:19
男方有了婚外情,今年6月去外地和她在一起生活,我们签好了离婚协议,但他不想离,不回来办理登记,我可以以离婚协议为依据起诉离婚吗,协议内容有效吗?如果他回来和我办理好手续后,离婚协议上生效,上面的精神损失费他不给,那过两年村里分下来给他的宅地,我到时仍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吗?
谢谢ygb000029的关心,可我细节不明白,离婚协议上写明是因为他有婚外情导致关系破裂分手,可他不在,我去起诉离婚,这个书面文字有没有效用呀?如果起诉非法同居,那可以判离吗?他非法同居在外地,我没有证据的,手机录音算不算呀,而且他现在没有财产的,房子是他父母名下的,近两年村里会分给给他宅地,价值十几万,我想到时强制执行,要提前申请,还是到时申请?要怎么办理呀?如果他没财产,我是不是每年都要申请一次,直到他土地分下来呀

我国婚姻法规定:若一方有过错造成离婚的,有过错方清身出户!你可以先起诉他非法同居(先一声不响的起诉他,以保存证据,你要事先告诉他,他会停止非法同居,证据会消失的)。剩下的法院会依法判决并强制执行的。祝你成功!
那个协议他要是签了字的话应该有效!他父母还在吗?要是在 的话不太好办,确实很棘手。我也不是很专业的,你最好找一下专业的律师当面咨询一下。也可以找妇女保障部门对你进行法律援助!

你好:
对于ygb000029的回答,我有不同意见。
1、婚外情的范围是非常广泛的,比如一夜情、不以夫妻名义同居、以夫妻名义同居、重婚等都属于婚外情的范畴,但在法律后果上是不同的,而且《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也没有“净身出户”的说法。
2、通说认为,《离婚协议》是以离婚为生效条件的,因此没有办理离婚就没有法律效力,只对法院判决有参考价值,在这一点上,各地法院的处理也不完全一致。
3、宅基地的属于集体所有,个人只具有使用权,由于不能拍卖变卖,因此不能作为财产进行分割,也不能申请强制执行,在《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对于农村的土地、房产没有明确的规定,在法律适用上存在一定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