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离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1:29:26
我跟丈夫在杭州结的婚但现在我们在其他城市定居,由于感情不和达成协议离婚,请问能否在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上两位说得都不对,不是在当初登记结婚的地方离婚,而是在现在任一方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所以你们的户口现在在哪个地方就必须到那里办理。

在哪里结的就必须到哪离

好象必须在领结婚证的民政部门协议离婚,你咨询一下
如果起诉,被告就原告居住地,可以在当地

协议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各自的两张一寸照.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