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伤赔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1:08:26
前几天早晨,在银行排队(银行没开门),有一男子在一旁一直鼓惑不排队,就是怨天怨地怨社会那样的。喋喋不休。当银行开门后,此人要插队,我制止并让他排队。他就插到我后面了。当进入银行后,他推搡我朝我后脑打了一拳,并辱骂我。于是我气盛将其打了一顿(向其头部打了两拳,朝其面部踢了两脚。),导致其面部眼眶部缝了4针。我腿部有擦伤,然后我不愿纠缠就报了警。警官调解,我赔偿他300元。我因大学毕业马上去单位报道不想节外生枝就答应了。各位明白的高人,这样处理合适么?如不合适,怎么处理才合适呢?主要是我应该赔钱吗?

这里处理合适了,虽然你是正当防卫,但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毕竟他也吃了身体亏,

当街打架实乃傻子所为……
他打你一拳,你就应该当场倒地,然后报案,去医院全面检查,再让他赔钱。
你打他,实在不明智……
被打的人不管因何被打,只要受伤就应该索赔,不要管他有没有理……
可以寻调,节少赔点。不赔也行,说没钱也行,公了就得麻烦你去看守所呆几天,再往你档案上留点什么,拘留到你家拿出钱给公安局留点给那人留点在把你放出来……

打人始终是不对的,这是老师教的。可遇到这样的人是心能忍手也不能忍了,必须削他。赔钱是要的,因为你打伤他了,要是他给你一拳的时候你就倒地的话,他就应该赔你钱了。300块发泄一下,还划算...

这样处理不太合适,恐怕会有“后遗症”。你虽然赔他钱了可并没有什么类似书面的什么说法,他可以一些理由对你提出一些控告,如故意伤害而且银行应该是会有录像的!到时候你有理都说不清,不过此次事情可能比较小应该不会出现上面的情况吧!只是提醒一下!

300 很少了
很合适的

警官看来是偏向你的

不合适所有的责任应该都是第一个动手的人承担,你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来澄清你、不过一定要有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