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为什么不能拿失业保险金。。。。。难道辞职过后就不是失业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15:39:39
《失业保险条例》有关规定
《失业保险条例》所指失业人员只限定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就业转失业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我国目前的法定劳动年龄是16-60岁,体育、文艺和特种工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可以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对企业中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中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职工实行退休制度,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和符合条件的患病、因工致残职工可以降低退休年龄。
所谓有劳动能力,是指失业人员具有从事正常社会劳动的行为能力。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人员,若不具备相应的劳动能力,也不能视为失业人员,如精神病人、完全伤残不能从事任何社会性劳动的人员等。目前无工作并以某种方式寻找工作,是指失业人员有工作要求,但受客观因素的制约尚未实现就业。对那些目前虽无工作,但没有工作要求的人不能视为失业人员。这部分人自愿放弃就业权利,已经退出了劳动力的队伍,不属于劳动力,也就不存在失业问题。
造成失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具体到不同国家或一个国家的不同时期,其主导因素并不完全相同。国际上一般将失业原因分为如下几类:摩擦性失业,由于求职的劳动者与需要提供的岗位之间存在着时间上的差异而导致的失业,如新生劳动力找不到工作,工人想转换工作岗位时出现的工作中断等;季节性失业,由于某些行业生产条件或产品受气候条件、社会风俗或购买习惯的影响,使生产对劳动力的需求出现季节性变化而导致的失业;技术性失业,由于使用新机器设备和材料,采用新的生产工艺和新的生产管理方式,出现社会局部劳动力过剩而导致的失业;结构性失业,由于经济、产业结构变化以及生产形式、规模的变化,促使劳动力结构进行相应调整而导致的失业;周期性失业,市场经济国家由于经济的周期性萎缩而导致的失业。
[编辑本段]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待遇是由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构成。失业保险待遇中最主要的是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只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才能享受到其他各项待遇。失业保险待遇中,医疗补助金是失业人员患病就医时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的补助,标准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一般包括每月随失业保险金一同发放的门诊费和按规定比例报销的医疗费两部分;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

这就是说不是单位辞退你的,是你自己想换个环境就是不属于失业单位给的补偿的一种了所以你不可能领到这个钱的。你的意思是说你要把养老保险领回是吧,那也是不行的。那是保证你年龄到了一定的岁数给你的养老金知道 了吧

辽宁省失业保险条例(修正)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
所以辞职不算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按规定不发失业保险的!
自己所交的钱是交到统筹账户里,不是个人账户,不能给退了!

嗨~~辞职 是自己不要工作了,是自己的主观意见。
辞退,是单位不要你了,是被迫的。
你自己不想工作了,或者理解为挑挑拣拣,嫌工资低,嫌工作不好等等一些列自己的原因,造成不想工作的,国家是不会给失业金的,所以就是这样理解的。
赶快找工作,不管遇到什么原因,不要轻易提出辞职,就算不想干了,找个法子让单位炒你,好歹有些单位也会有(提前的)补偿金什么的。
目前你只有赶快自己找工作了,因为是你自己提出辞职的呀~~
(还有就是合同到期,没有找到工作的,是可以享受失业金的,但是享受失业金的年限长短,也要看你以前工作年限的长短来计算的,工龄不长,失业金没几个月好领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