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怎么离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22:12:19
我和我老婆去年结婚。。。现在觉得性格不和,所以准备离婚,但是结婚是在我老家登记的,我和我老婆人在外地,老婆又不愿意回去。请问有什么可以解决的办法?在我目前的所在地可以离婚吗?分数不多全给了~~在线等消息~~!谢谢!

你好~!如果是协议离婚是肯定要回你们登记的地方的婚姻登记部门办理了。如果起诉离婚的话,需要注意的是:你们在外面已经稳定居住是否超过一年了,超过一年了就可以在这个地方的基层法院起诉了(区法院或者县法院),自然人超过一年持续稳定居住的地方,叫做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就可以受理你们的离婚起诉了,如果你们是在一个地方,谁起诉谁都没关系的。起诉以后,如果都同意离婚,也可以协议离婚,由人民法院出具离婚调解书,婚姻关系就解除了。

如何办理异地离婚手续

大家知道,离婚有两种途径,一种途径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即离婚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因此,通过协议离婚方式离婚的,即使男女双方身在异地他乡,男女双方也必须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双方均在外打工,不在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则双方均必须回到方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男女双方须带上各自的身份证明、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请参考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相关规定)

诉讼离婚,是在男女双方通过诉讼方法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途径。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异地离婚的第一种情况:原告在户口所在地而被告不在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由原告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异地离婚的第一种情况:双方均在异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