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能构成故意杀人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3:22:47
2008年11月19日晚,甲、乙、丙三人(甲是乙的父亲、丙的未来的岳父)共同计谋将我弟弟丁杀死。乙队丙说“以前俺村有个调戏国我的人”。丙感到很气愤,于是想去找我弟弟丁解恨。甲说“丁以前练过武,你有可能打不过他,给你一把刀(屠刀),”于是,由乙把丁从家中勾引出来,到一个偏僻的地方,故意勾引丁对她动手动脚,在这期间甲和丙在计谋怎么样杀害丁。当丙看到丁和乙在一起时,走上去让乙先回家,和丁殴打起来,不一会,乙掏出刀向丁的心脏捅去,致使丁当场死亡。当时,丙逃到甲的家中,并告诉甲“把这把刀藏好,连最亲的人都不要告诉”。甲乙丙没有向公安机关自首,逃避法律的制裁。我想问一下此事件是否能构成故意杀人罪。
嫌疑人说是知识想教训他,可教训能用一把屠刀吗?丙:一米八左右,很壮,而丁只有一米七三,且瘦。就是空手打也不是丙的对手。难道这就简简单单的教训吗?证据就是那把刀,还有三个人一起预谋,带有勾引等罪行,丙在杀害丁的时候不仅没有实施营救,而且逃跑了,他的行为导致这个结果---丁的死亡。难道这还不能构成故意杀人吗?

当让构成故意杀人
有动机
有目的
有结果
铁定死刑

您好!中顾网专家律师史雪松为您解答:
根据你说的情况,这个犯罪属于故意杀人,但是需要证据啊,你如果能找到有效的证据,可以向法院提出。

要看主观动机,如果甲乙丙三个人的目的只是想要教训丁,那刀捅丁目的是要对丁造成伤害,而不是想杀死丁,那就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如果甲乙丙三人的目的很简单,就是想杀了丁,那就是故意杀人。
公安机关为案件定性肯定要根据嫌疑人的供述来定性,毕竟这两个罪名之间的区别就是嫌疑人的主观动机。
因为主观动机是人大脑里面的想法,他要不肯说,你也没有办法。其实你想想,如果换做你是嫌疑人,到了公安机关肯定也不会说“我就是要杀他。”这句话的,肯定会说自己捅他只是想对他造成伤害。
我理解公安机关这么定性的做法,是想求稳,因为毕竟如果口供没拿下,要定故意杀人,检察院批不批,就很难说了。其实公安机关何尝不想多破一起杀人案件呢。

是不是故意杀人不仅仅是看证据,还要看情节
我认为甲乙是在唆使丙犯罪,丙应轻判

教唆和实施者同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