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偷窃赠品的处罚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4:00:42
在超市买食用油,本来有一个赠品(赠品是一个小桶调料油)。可是我多拿了一个赠品,并放到了包里,隐藏起来。(注意食用油是要结账的,偷拿的是赠品)结果在结账台被保安发现后,要求偷一罚十。由于赠品无法算他的价钱,所以要算食用油的价钱。食用油是60也就是说要赔偿600,。超市这样做是否规范。希望懂相关法律的人说一下。关键是偷赠品要赔原物的价钱自己觉得还是挺冤的。

1 贴在商店里面的偷一罚十字样,是无效的店堂告示,
2 如果商场真的有了偷一罚十的行为,是违法的。罚款是政府的一种行政处罚,只有执法机关,城管执法,公安执法,最近新兴的文化执法等等才有罚款的行政权力,除此之外任何人和任何单位都没有权利对单位或者个人进行罚款。
3 超市的赠品同样具有一定的价值,在物价中心同样可以鉴定作价。并不因为盗窃的是赠品就不算是违法行为。基本上,以私人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并运用秘密手段运走具有“使用价值”属性的物品,都是盗窃行为。
4 毕竟是偷超市的东西了,所以自己本身有错误的,古人说不以恶小而为之就是这个道理。超市的行为肯定是违法了,但是你感觉这个事情有必要再进一步的追究下去嘛?

超市的规定没有法律依据。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活该,赠品不要钱啊,谁叫你偷东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