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年 重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8:15:49
我和她以夫妻名誉共同生活了17年,但没有共同的孩子,现在感情不好想分开问:1我们是否属事实婚姻?2 分开是否需要什么手续?3 假如以后和别人结婚算重婚吗?

1.是的2.不需要3.最好去问下律师,或写个合同,以免以后发生一些干涉

好像在电视上看过类似的 生活这么长时间了 周围的亲戚朋友 都认为你们是夫妻 所以法院会结合事实做判断 认为你们是夫妻关系
如果你的另一半 不会因为什么财产分割之类的而跟你闹到法庭上 大家和和气气 我想以后不会有什么问题吧 这就看你们怎么处理了

没登记怎么需要手续|?

如果是1994年以前就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构成事实婚姻,可以去婚姻登记部门补登,而婚姻起始日是按事实缔结婚姻之日起算,就是说从以夫妻名义公开之日开始的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与他人结婚,构成重婚。
如果是1994年以后的话,婚姻法布承认事实婚,故只能算同居,分开不需任何手续,和别人结婚不算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