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20:21:09
我今天开车,突然路边一个行人跑出来,与我发生了碰撞。当时我车速 相当慢,10码左右,行人的脚被车轮压到了骨折。我马上送他去医院了,随后才报警。请问这事应该会怎么处理,保险公司和 伤者和我 大概怎么承担 责任?
我的车还被交警暂扣了,,郁闷。我觉得我好冤啊,是别人窜出来撞我。

按照楼主所陈述的情况作如下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楼主的情况属于第(二)项,即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费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时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所以,楼主要负责举证行人在事故中有哪些过错与事故发生的因果有直接关系,如果对方受伤所需的治疗费用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建议楼主和对方心平气和协商处理。

10码左右车速,居然把一个行人压成骨折?
说明你开车走神分心,或者驾驶技术太次,根本没有刹车,你不冤。
换句话说,如果你真的冤,也是负有无过错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出多少,你就出多少。不足部分,你可以出,也可以不出。你如果不出,那就是伤者自己陪自己,也就是他也承担了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