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补缴税金及滞纳金的帐务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5:46:45
我是6月份自查补税的,补3月份的,是有一笔销售收入没入帐,税是5018.07,滞纳金是233.34.是税务局管理部门查的不是稽查局,请教下怎么做账务处理,申报表上怎么填,本月也就是7月如果开了销项票,那我8月做7月的帐要怎么做?
我是说7月开销项票,开的就是这个销售收入,3月的这笔收入7月才开了票,你这个分录,是开了票以后才能这样做的。

补交税款和滞纳金的时候:
借:应收账款 29518.07
贷:主营业务收入 245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018.07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018.07
贷:银行存款 5018.07

借:营业外支出 233.34
贷:银行存款 233.34

注,在本月做账时,在记账凭证的摘要里写是补交3月份税金和滞纳金
补交的时候有一个申报表,只是做这笔补交的,如果你已经交完了就不用再申报了,也不用体现在当月的申报表里。

7月销项税跟上面做销项税的做法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