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务处理:进项税金转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8:29:16
我单位是商业单位,一般纳税人。
4月份我交税务局的增值税发票有一张未认证(税号对方打错了),该发票我已经入4月份帐了:
借:库存商品 1200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200
贷:商品进销差价 300
贷:银行存款 1100
月底,结完帐,才知道这张票未认证。我该如何进行帐务处理?
如果要把:“进项税额转出”该怎么做分录?
一般纳税人,到底有没有“待抵扣税金”这个科目?
请高手给与指点迷津,谢谢!
5月份,该发票换回来了,也进行了抵扣认证,我如何进行帐务处理?

“待扣税金”一般是根据以前增殖税“货物必须入库才能抵扣”的相关规定才处理的。现在只要把票认证了就能抵扣。
其实我认为可以先转到待摊费用—待扣税金中,等5月份收到正确的票时再抵扣!
我认为:
4月份
借:待摊费用—待扣税金
贷:应交税金—增(进)
5月份
借:应税—增(进)
贷:待摊费用—待扣税金

冲回4月份凭证,再重新作此凭证(原始单据附后)即可。

其实没有你说的那么复杂,就相当于四月份有一张发票漏抵了呗,我们公司对取得的当月不能抵扣的发票需要做
借:应交税金—增(进) 红字
贷:其他应收款—待扣税金 红字
不 过你这个凭证是要做在4月份的,不然4月份的应交和5月初缴纳的就不一致了。如果你觉得不一致没有关系,又或者不能往四月加凭证了,也不需要做处理,直接认证就行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