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变更产权人和产证加名字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2:05:16
我婆婆生了绝症,可能命不久矣,她名下有两套房产,第一套:产权人是她,共同所有人是我和我老公,一共3个人;第二套:房产证上只有她一个人的名字。
我想问的问题是:
1、如果她过世了,我老公去办理第一套产权人更新手续时是否只需基本的手续费,因为他已经是共同所有人,是否能直接继承该房产,需要交其它税费吗?
2、因为第二套房子只有我婆婆一个人的名字,是现在要加我老公的名字上去呢还是等她过世了让我老公自然继承房产呢?用哪种办法最省钱呢?

(请回答者直接回答问题,越详细越好,摘录和复制其它网站上的内容还是免了)

1.你婆婆去世了,属于你婆婆的那一部分财产作为遗产要被继承了。参与分配的是你老公的兄弟姐妹和你公公。你们要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2.能生前过户给你老公最好了。

契税和个人所得税。干脆把第二套也过户你们名上不就得了,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