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狗咬人不用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6 02:14:46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七十九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条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由此可见,您妈妈作为动物的饲养人,应当对该工人承担责任。包括医疗费和误工费。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由此可见,工人是的误工费以他实际的治疗期间的误工时间为限。出院了,并且没有什么大碍,他继续向您妈妈主张误工费是无法律依据的。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也就是说,自己惹狗生气了被咬,活该;他人惹自己的狗生气了,咬了别人,与自己无关。当然自己得尽了管理义务。

这是何等的爱猫狗的杂种驴日,还想着自己养的猫狗牲口野爹娘咬人伤人后逃避赔偿责任,我祝你全家九族早日死光死绝!再说,在城市养犬流行之前,几乎只有下乡去农村才能听见狗吠,而恼人的狗吠声正是落后的生活方式的象征。城市里很难见到狗,城市中的居民自觉不养犬,城市中几乎看不见狗,这是干净先进文明的生活方式,人们在休息日可以安安静静地补充睡眠、娱乐休息,没有干扰,居住环境普遍安全、宁静、清洁,城镇几乎不存现在狂犬病威胁。
伴随城市养犬的增长,各种大大小小、奇形怪状的宠物狗泛滥成灾。如今无论城乡到处是狗,农村里几乎全部是无证的散养狗,城镇也有大量的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