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进行股份制改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1:03:19

党的十六大明确指出:“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探索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并指出“除极少数必须由国家独资经营的企业外,积极推行股份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这些思想指出,股份制是将来国有大中型企业集团改革的主要方向。而实际上自20世纪80年代引进股份制,特别是党的十五大提出用股份制来改造国有企业以来,全国上下曾经形成了一股“股份热”,而且从上海、广州对公司企业成功的股份制改造看,可以认为,股份制是一种行之有效的企业运作机制,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
  不过我们也要看到,十多年来的股份制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长期困扰国有企业的深层次矛盾,相反,目前国有大中型企业股份制改革中碰到的问题越来越多,进展也不够快。据有关部门统计,到2000年底,520家国家重点企业(主要是国有企业)有430家进行了公司制改革,其中只有282家企业整体或部分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开始有多元化投资主体。而在实行股份制改革的国有企业中,国有股一股独大现象比较严重。据统计,2001年4月底,全国上市公司中第一大股东持股份额占公司总股本超过50%的有890家,占全部公司总数的79.2%。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说,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还要继续深化,特别是“国有股减持”的措施有待进一步深入,中央确定的“进一步探索”与“积极推行”股份制的决策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目前,处于竞争性领域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的股份制改造进展不大,而且困难比较大。主要表现在:国有资本过大,社会资本对其“稀释能力”比较小,多数社会资本持有者或战略投资者把其看做“庞然大物”,而不敢“越雷池一步”;大型国有企业集团由于历史的原因,债务负担比较大,资本结构不合理,“企业给银行打工”现象严重,对资本持有者或战略投资者缺乏吸引力;人员压力与社会负担比较大,致使资本持有者或战略投资者“望人兴叹”;组织结构复杂,发展不平衡,整体改造的经济性差;主辅分离不彻底,主业不明晰,改制的潜力难以预测等。这些问题,是进行股份制改革必须解决的,但是这些问题又如何解决,股份制改造又如何开展呢?
  结合实际工作经验,笔者认为在竞争性领域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的股份制改造要找准突破口,分三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