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和检察院有什么不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7:15:30
请讲的通俗一点,法律外行。
这两者都调查,都抓捕犯人,我看不出有什么不一样
请讲的通俗一点,我是法律外行。

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才会直接拘留或逮捕(抓人),公安机关执法范围更广,在侦办案件中可以按规定拘留嫌疑人,在检察院授权后才可以逮捕嫌疑人。

1.检察院自侦案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之规定: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也就是说上述犯罪行为检察院可以立案侦查,并“抓人”。

2.公安机关逮捕嫌疑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拓展资料

逮捕和拘留的含义: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拘留,是指扣留,拘禁。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查的人依法暂时扣押;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天  。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