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时间高分急追,被人诬告,我自己写了一份法庭上的反讼状,请给予指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6:09:30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根据本案客观事实和我国民事法律规定,原告的诉讼请求明显不合理合法,有悖事实,应不予支持。现就本案焦点或争议的问题发表以下意见,希望法庭能予采纳。

原告胡翠华声称被我推倒致伤,该事实成立之证据明显不足。具体事实如下所述:事情发生在 2009年3月19日下午14:00时许,在位于沈庄村南‘谢孔峰’(施工队包工头)工地施工现场。当时我在工地准备组织施工,结果原告前来阻止施工,声称要在施工现象进行泛地播种。于是我礼貌好言相劝,可原告无视劝说,并且出言不逊破口大骂,并执意在施工现场阻挠。经劝说无果后我便下意识的拿过原告手中的铁撬,以制止其行为。此时,原告故意坐在土地上,便开始漫骂。见原告无休不止的漫骂,我便以离开施工现场。我走后原告依然在地里泛地(做农活),大概持续到17:30左右。17:30左右,原告收工回来,经过我家时,依然不依不饶,吵吵嚷嚷。此时恰逢村委会治保主任陈宝龙经过,经过我爱人及陈的劝说,原告返回自家。
21日早晨,原告爱人及儿子来我家中想讨说法,但我实际并未做任何行为,又何来有负责的说法?原告离开我家后,便到牛堡屯派出所备案。
次日我接牛堡屯派出所要求,前去做事实笔录。
一、 关于赔偿医疗费。根据上述事实,原告声称被我推倒在地并无任何事实证据,且并未出示有效医疗机构的证明。退一步讲,即使原告能够出示医疗机构的证明,也并不能证明原告所医伤势是我所为。由于赔偿医疗费的不符合事实,我不应承担。
二、 关于看病交通费、误工费、诉讼费。因原告诉我推倒其致伤无任何事实可依,因此对于上述费用我应不予承担。
三、 关于原告起诉内容有悖事实。
1、 原告称与我因为地块使用问题发生争执。事实事情发生地是在谢的工地,工地 地处的土地既不是我的,也不是原告的,又何来因为地块问题发生争执呢?明显原告在掩盖事实。
2、 原告称当时头晕眼花,不省人事,更加不符合事实。如真如原告所述出现了此症状。原告又起能在这种身体状况下做了大约3个小时的农活呢?显然原告在撒谎。
3、 原告称当时报警,张家湾派出所到现场。更是无稽之谈,明明原告事发一日后通知牛堡屯派出所备案,当时接办此案的是一位姓石的警官。原告在诉讼中所述接办此案派出所的名称都不正确,又谈何派出所执法民

写得很好,有几处可简单修改:

  一、你写的应该是答辩状,不应是反诉状。按照你(三、1)所陈述的,你不具备反诉的原告资格,把四删掉吧

  二、第二段“该事实成立之证据明显不足”,既然你不承认这个事实那就不是证据不足的问题,可改为“原告胡翠华声称被我推倒致伤,纯系捏造”

  三、“3个小时的农活”需要你来举证,看看能不能找到证人

  四、派出所如出警会有出警记录,如果没有,她自然不能编造,你可以申请法院调取当日派出所的出警记录

  五、最后一段可改为“综上所述,原告在没有事实根据的情况下,捏造事实,望人民法院查清真相,驳回原告的无理要求,作出公证判决。”

  六、顺便说一下格式: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被告): 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职业、联系方式等个人基本情况

  答辩人就××诉答辩人××一案,具体答辩如下:

  答辩人认为:……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 月 日

一、 关于赔偿医疗费及看病交通费、误工费、诉讼费。直接诶表述为:因原告诉我推倒其致伤无任何事实可依,因此对于上述费用我应不予承担。这样就行了简单明了的说明无证据证明你是致伤的人,所以不承担责任就行了。
二、 关于原告起诉内容有悖事实。是不是对方叙述的有悖事实,你也一样需要提供证据的。做了大约3个小时的农活?谁能证明?派出所出警的情况,如果你有新说法的话一样需要拿证据出来。
三、 关于原告扰乱我方正常施工,给我方造成的直接损失8000元整(当天开槽,围墙建设未施工损失),请求法院要求原告给予赔偿。这项请求,一样要拿证据出来,证明自己的实际损失。
四、对方捏造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应得法律制裁。不属于民事诉讼的请求范围。没有必要提。

( ^_^ )不错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