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买了份保险,指定受益人那栏,我填的是法定,这样合适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4:53:52
我的保险合同里面的受益人一栏填的是法定的,但我好像在哪里看到过说填法定的不好,不知道有没有这样一回事情呢? 有知道的介绍一下,多谢各位老乡

你好。

其实填写法定没有什么不好,只是如果将来发生身故保险事故的情况的话,理赔金的领取上可能会比较麻烦,举个例子来说,如果某人身故,他的受益人填写的法定,那领取保险金的时候,凡是法定的受益人都要有一个统一的意见,每个人领多少保险金,如果法定的受益人意见不统一的话,那保险公司为了避免自身的麻烦,会缓发保险理赔金的。

其实楼主即使填写的法定也没有关系,因为保险合同除去被保险人的基本信息不可以更改的,其他的信息都是可以变更的,楼主不用担心。

可以,但是不够严谨,因为可能同时存在多个法定受益人的情况。
保险受益人又称为“保险金领取人”,是指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约定的保险期限届满时,依照保险合同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对于受益人的分类,中国《保险法》未明示。依据不同的标准,对受益人可作多种分类。
保险受益人
1、法定受益人与非法定受益人(指定受益人)
上述分类,是根据在确定受益人方面,法律有无明文规定。例如,依中国《保险法》第六十三条,死亡保险中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同时也是法定受益人,当没有指定受益人时,享有受益权。此外,人身保险中的被保险人为法定受益人。这是因为被保险人生存,则被保险人对保险金有请求权,这种权利是因保险标的对被保险人的人身依附性决定的。但可以通过指定受益人而放弃。指定受益人是指根据“有权指定者”的意旨所确定的受益人。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其它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可以成为指定受益人。
2、原始受益人、后继受益人与法定继承人
依据受益顺序,可作如上分类。如同中国《继承法》,没有前一顺序受益人,后一顺序受益人才能取得受益权。
3、为自然人的受益人与非自然人的受益人
中国《保险法》对受益人的范围和资格未作限制。现实生活中以受益人为自然人居多。
4、单一受益人与多数受益人
对受益人是单数还是多数所作的分类。如果是多数受益人,则有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的问题。当同一顺序有多个受益人,其中某一个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其受益份额应当由谁来受让?是由其他受益人均等受让,抑或是由投保人、被保险人重新指定?中国《保险法》未见具体规定。
5、兼有投保人身份的受益人与不兼有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