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出资方式是不是违背了公司法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0:43:56
我和几个朋友合作开公司,共是4人,其中他们两人出钱,并各占40%的股分.我和另一个人出技术和项目并占各10%的股分.但公司法里说没有"出技术和项目"这样的出资方式,这是不是违背了公司法了啊?为什么?如何处理?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也就是说以技术出资的话必须进行评估。至于以项目投资未闻。
——华东陈律师

不违背公司法。1、可以股东签名承认的对技术进行估价。
或2、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技术进行评估。
3、如何处理要具体操作,解答不能满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