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会计处理方面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5:47:14
某公司为在建工业企业,购进一批阀门,价款为1699054元,材料已入库,财务也已入账;后因提供阀门的质量等问题,经公司和供货单位协商,同意将该批阀门以710000元定价,且供货单位退回多付款989054元。财务冲减所入账1699054元,并记账710000元预付款。后因财务人员未及时将有关情况送抵材料会计处,使得材料会计处账面与财务账面余额相差1699054元。材料处已将该批阀门以原价1699054出库于各在建工程部门。现需调整财务与材料会计处余额,该如何处理?

据你所述,这笔业务属于供货单位的销售折让问题。
某公司应取得了供货单位转来的折让证明单等原始凭证。财务凭其调账后,该批阀门的成本应为710000元(710000元不能叫“预付款”,因为材料已收到)
材料会计处该批材料的原入账金额为:1699054元,因财务人员未及时将后面的折让情况告知,将使得该批材料的成本在材料会计账面与财务账面余额相差989054元(1699054—710000=989054)。
材料会计处可凭相应原始凭证(如某公司应取得的供货单位转来的折让证明单复印件等原始凭证)冲减材料成本金额989054元。因材料已出库,应同时根据各在建工程部门领用材料的数量,计算出相应的应冲减的金额,再补填出库凭证,出库凭证上无需记数量,只需用负数记应冲减金额即可
通过上述调整处理后,该批材料的成本在财务与材料会计处账面余额都为710000元了。

把财务的会计分录和记账时间详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