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加班工资的计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7:44:59
想问下网友们关于加班工资的问题,公司这样做是否有违反新劳动法的规定。
1、新劳动法规定月计薪为21.75天,平均月工作日为20.85天。但是公司是按月计薪30天来算日工资的。那么对于加点、加班后给的工资就变成用30天来算的日工资150%的工资报酬、200%的工资报酬、300%的工资报酬。
2、这样做的结果对请假是有利的,对加班是不利的。但工作的人都知道请假与加班时间相比是根本就没法比的。因为如果按照21.75天来计算,加班费肯定大于30天来计算的。如:节假日加班,加班费计算为:月薪÷21.75×300%;但如果是按照30天来算:月薪÷30×300%,对自己是相当不利的。
3、不知公司这样计算是否有违劳动法的规定。
4、自己是今年刚毕业的大学生,很多劳动法上的规定自己不太清楚,也不知道公司这么做是否有违相关规定,请各位知道的能否给个具体的说明。
公司是私企,这样做到底有没有违法新劳动法的规定呢?有相关人士看能否回答这个问题。回答具体、有证据、有案例最好

准确的计算方法是按劳动法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法定的公休日为104天/年,法定节假日为11天,并按下述规定方法计算工资:
a. 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b.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c. 加班工资的计算:
每天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实际工作时间-8小时)×小时工资×150%
法定公休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200%
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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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
1、上述计算方法就是依据劳动法,由劳动部制定的规定,违反了就是违反劳动法。
2、加班公司和请事假都要按21.75的计薪天数计算,按30天没有任何依据。

不论对什么有利,计算加班工资和请假工资扣除都是必须按照21.75(2008年开始)的天数来计算的,周末加班要乘以200%,节假日加班要乘以300%,平时加班(周一至周五超过8小时后的)要乘以150%,周末的加班可以调休,节假日的加班必须支付3倍工资,不得调休。
你工作的公司除以30天的做法是违法的。

如果单位采取标准工时制度,加班费计算为:节日加班,月薪÷21.75×300%,公休日加班,月薪÷21.75×200%,除以30天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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