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已交,对方要求退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7:13:43
本公司09年4月份销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对方,到了7月份对方认证的时候发现开票错误无法认证要求退票,但是我方根据二季度{4-6月份}利润已经缴纳了所得税,请问大家如果红冲之后重开,税务局是不是应该把多交的所得税退还给我公司或者留到下个季度抵呢??多谢了!!

如果不是因为金额错误的红冲重开票,则对企业所得税无影响,你以前多交的税也没有多上,本月也不会因红冲重末票而多交税。

所得税是季度预缴,年底汇算清缴,所以税务局年内是不会退还的,留到下个季度抵,年底时才多退少补。

要到税所申请开具红字发票,批准后才可开具红字发票,再开一份蓝字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