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一方当事人不出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8:03:10
昨天在路边准备掉头的时候与电瓶车撞上了。
详细情况是这样的,我在路边打算调头回家,我打好了左转的灯,看了下左右没人也没车才准备调头,正好开到路中间的时候,从左边冲出来辆电瓶车,由于我车速不快(20左右)就及时刹车停下了,可是那辆电瓶车速度太快还是怎么样,好像来不刹车,就这样撞上看我左边的车头,那个人当时送去医院的时候检查出来没什么大问题,有些擦伤跟轻微脑震荡,骨头什么的都没伤,医药费是我付了的。可是去交警队协商的时候答应来的又没出现,让交警打去又说不知道,那边说必须要双方当事人在场才能解决。可那个人的电瓶车是没牌照的而且年纪也挺大的,撞了后几乎是不能用了,我现在就怕那个人一直不出现,那我的行驶证跟驾驶证总不可能要一直放在交警队,车也不让修。
我想问碰到这种情况我要怎么办?
1.要是他一直不出现,这事要怎么解决?需不需要上诉?
2.上诉的话我要等多久?
3.这件事的责任是不是全在我?交警说是我调头不够仔细。可是他是非机动车却行驶在机动车道上,而且车速那么快。
4.如果他出现了,这件事该怎么判?
5.如果他要求过分的赔偿,我是不是可以拒绝?(比如说本来身体没什么大问题的,隔个几天却说伤得很重之类的)

交通事故一方当事人不处理解决方法: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由交警在调查事实的基础上,依据职权所作出的认定。事故当事人不到场的,不影响事故责任的认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1.2.4帮不了你,不好意思了。
3的话因为现行的交通法则就是这样,保护弱小方,就算是你骑摩托车,人家是自行车这么撞,主要责任还是在你。
5.如果要求过分赔偿,可以上民事法院申请鉴定,由法院来负责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