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一个日常生活中的经济学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8:50:18
我和女友养成了开销记账的习惯。
有一天发生了如下事情:

在超市买了5斤米,总价10元钱,由于我女友身上没有带钱,于是同行的我爸付的款。

然后晚上记账的时候的分歧来了:

女友认为应该记收入10元,因为白得(姑且这样措辞)了价值10元的米。
我认为这件事不用记账,如果要记的话,就要在收入项记10元,同时在支出项也应该记上10元。
因为我觉得白得的5斤大米对我来说的实际意义就是不用花本来应该花的10元钱去买,如果记成了收入的话,那么就应该相应的记上支出,因为我们并没有得到实际的钱。

女友对我的结论嗤之以鼻,嘲笑我太笨了,我也在想莫非我一时没转过弯?

大家觉得这件事谁的结论是正确的,最好有朋友旁观者清理个简明易懂的逻辑关系出来,谢谢。

我觉得应该作为捐赠入账。
本来,你们获得了意外的十元钱,那就是营业外收入。即偶然所得。但是,你们又花出去了,那就是库存现金减少进入贷方,米可以作为资产,增加进入借方。

如果单纯计入10元,可是你们手上的又不是现金,因此这么做是错误的。你女朋友的计入方法也是错的。

如果你的方法 ,因为你在支出上也计入,可是这就好像是你爸给了你10元,你再把钱扔了,那就是支出也是10元。可是你没扔,买了米,也就是根据借贷必相等的原则,你应该计入米,增加5斤,价格5元。其他不用记了。

其实我觉得你们的记账方式有问题。因为你们仅仅是记入了现金流量。而通常我们还要接触很多形式的其他。如,借钱给别人,别人没说不还,你要是记在支出上也就代表他不还,所以借钱给人也应该记:应收账款。

相当于你们额外获得了米那就是相当于你爸捐赠了米给你。请记住,捐赠额在800元以上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楼主,你和你女朋友的记账方式是不科学的。属于单式记账法,即流水账。

另外,你也没说明白,你父亲出的那十块钱,到底是属于他赠送给你的,还是算借给你的。

就姑且当他是借给你的吧。

采用复式记帐法,应该这样记账。

因为这10块钱是你父亲代给的,所以,属于你或者你女朋友的债务。

即你和你女朋友的债务多了10元。

因此你们账上应该在债务账户上贷方记上10元。

同时,你们获得了10元的米,即资产中的货物多了10元。

因此,在你们的货物账上借方记上10元。

这样借贷双方才平衡。

最重要的是你们是单式记帐还是复式记账?
首先要判断那10元买大米的钱是否需要归还。如果不需要,则算作“营业外收入”或者是“接受捐赠”。所以,你可以理解成爸爸买了10元大米,然后捐赠给你,所以可以直接认为就是爸爸捐赠给你10元的大米。
以上我说的是复式记账的方式,如果是单式记帐则直接写上接受大米捐赠10元。

没那么复杂吧~~~爸爸给的。日常生活的记账中,“劳动”往往忽略。比如打工赚了10元,就记“收入10元”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