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为何这么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3:06:09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9月5日以2008芜中02终字第153号判决书判定维持镜湖区人民法院的原判。我是一审的原告,二审的被上述方。因二审已终审维持原判,所以我于当月拿着判决书到镜湖区法院申请执行,镜湖区法院已受理。镜湖区法院也与2008年11初进行调解。对方当事人当时也答应于2008年11月14日将判决应归还的款项到位,但时至今日仍未履行。就此事我多次与镜湖区法院执行局联系。法院同志回答说;对方当事人是三山区政协委员、政协副主席,所以不能对其进行强制执行。对方当事人目前还经营着桂兴绿色食品有限公司。难道政协委员的光环能免去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吗?难道法院执行时被执行人是政协委员或政协副主席就束手无策。我受法律保护的利益何时才能兑现。

直接申请提级执行啊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政协委员无特权,更不能利用国家或社会给予其特殊的地位去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1、对于法院不予执行的行为,可以向省高院进行举报。
2、对于政协委员的不履行判决的行为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诉。

最好最有效地方法就是去三山区政府 芜湖市政府,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