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朋友请进来帮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8:32:05
我姐结婚十多年了,婚后的生活一直不幸福,经常受老公的家庭暴力,因为有孩子 所以这些年来她一直都忍受着,就算每次想要和哪个男人离婚时,那男人就是不离,她一说离婚那男人跟着我姐闹,还跟着我姐到娘家闹,严重时还去过法庭呢.可那个男人能想尽一切办法就是不离.
最后一次 哪个男人和我姐吵架竟然逼我姐喝农药.事后又求我姐原谅他,我姐实在忍受不了,趁那男人不在 走出了家门.现在在外地打工,现在有一年多了.我姐现在很想离婚但她不敢回家 怕被那男人看到就再也脱不了身.
像我姐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做才能把这婚离了呀?像她这种离婚好办吗?(她现在最主要的就是不敢回家让那个男人看到)有懂法律的帮忙给个主意,谢谢诸位了!!!

1、可不可以家庭暴力起诉离婚?
  可以起诉。
  《婚姻法》第32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但是,在实践中,你以家庭暴力为由起诉离婚的话,必须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家暴的存在,如法医验伤鉴定材料、街坊邻居的证人证言、公安机关及其派出机构的出警证明等等。
  否则,法院一般不会判离的。

  2、婚后财产和彩礼如何处理?
  (1)婚后财产:《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实践中,一般是平均分割,但有证据能够证明归属于一方的财产除外。
  (2)彩礼:《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0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但如果男方未主张或者不属于以上情况,则该彩礼归女方,属于赠予。

  3、关于家庭暴力:《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婚姻法》第43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