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懂法律的朋友请进来帮帮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08:59:06
情况是这样子的:去年8月2号,我们家接到通知说我弟弟因抢劫被抓进去了,关押在深圳宝安区第二看守所,我当时去看守所询问情况时民警说不能见面,并要拘留3-5个月后,判刑了才可以见面,在等待他判刑的期间,我又听到说我弟从B区转到C区,我不知道什么原因会被调区,但那民警说越往后的区是判刑越重的区,我们没别的办法,只能等待他被判刑后才能知道他的一切情况,可是,直到今天,我们都没有接到判刑的通知,拘留时间早已超过了5个月,最让我们不能理解的是,我们去看守所询问我弟的情况说,那里的民警竟然说什么都不知道!什么情况都不告诉我们!意思是看守所没我弟这个人了?!是否判刑了看守所也会有信息的不是吗?还被关在看守所?还是已已判刑?那里的咨询民警能不提供任何情况呢!!!所以我现在万分焦虑,我弟是否在拘留所里出事了???
还有,我想知道,正常的拘留期是多长时间?为什么有的人关进去1个月就判刑了呢?

1、正常的拘留期是多长时间?

拘留期限是35天,35天之后公安机关要向当地检察机关报捕,由检察院批捕科批准逮捕。逮捕后案件仍在公安机关,还有2个月的时间是侦察阶段,特殊情况还可以延长一个月;2个月后到检察院,检察院还有1个月至1个半月的时间是审查起诉阶段,特殊情况,如案件证据不足,还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察;而后案件由检察院送至法院,法院有一个月的时间是审判阶段。

以上所说的时间是最多时间,大部分案件都不会超过这个期限,除非极个别特殊情况。

2、为什么有的人关进去1个月就判刑了呢?

现在很多地方法院已经建立部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通道”。将已赔偿的故意伤害(轻伤)、交通肇事犯罪案件,涉案金额价值3000元以下的盗窃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未成年人的轻微刑事犯罪案件等四类案件,纳入“快速审理通道”的案件范围。此类案件办理时限将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至法院审结之日止原则上不超过45日。从另一方面来说,也是为了提高办案效率。

你可以尝试以下几种方法来打听你弟弟的消息:

1、聘请一个能力强,路子多的,最好是专门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由律师来为你办,毕竟找个内行总比自己无目的的瞎跑有效。

2、案件如果按照正常程序走的话,现在应该到法院了,可以到法院刑事审判庭去问一下;

3、也可以到看守所,为你弟弟送些衣服(其他不要送),看守所应该会有一个专门的接收家属送物的地方,去登记送衣服,就知道你弟弟现在在不在里面了。如果不在他们会告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