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朋友快来帮帮我,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07:06:24
大家好 我是一家私营企业的老板 一个月前我录用了一个员工在他在公司干了两个月左右,我的公司是经营广告的行业,是以业务为主的他是拿公司提成的,也没有基本工资,这段时间里他离开了公司而且没有直接辞职是自动离职的,他走了以后他的笔记本在公司,我就拿来联系业务,我在他的笔记本里联系到一个三万的单子,(他之前没和客户有过业务往来)合同签了是我的名字,钱到现在还没拿来,可这个员工现在问我要提成,还威胁我说不给就把我的客户搞砸,这个我没放在心上,今天他又给我发了条手机短信说要我往他卡上打几千块 ,如果不打就说不客气了.我想问一下他这样是不是算威胁呀!如果动用法律他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我会不会有事?
可他是离职走的 他的客户也是通过公司给的资料找的,电话也是公司提供的,如果没有这些的话他也不可能有 还有还有是他不要(笔记本)了以后我才用来做为资料的

合同未到期自动离职,这种行为违反了劳动法关于职工辞职的有关规定,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职工辞职,应该提前30天通知企业。你没有履行这一法定义务,而是采取自动离职的方式,这样,如果因此给企业造成损失,你需要赔偿因为你的离职给企业造成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对你可以采取除名或者开除的方式,也可以采取自动离职的方式。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仲裁应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申请,因此,只要存在劳动争议,无论是企业或者职工都应该在60日内申请劳动仲裁。

报警啊,他涉嫌敲诈勒索。

要求汇几千块明显就超过报酬范围了,是敲诈勒索罪。建议:保留短信,并告诉他执意的话就要告他,以和为贵,私了为宜。

虽然主要是你谈成的业务,但对方对此也有一定的贡献<毕竟他的笔记本为你联系客户提供了一定的方便>,可与对方协商解决,适当分给他些,如果他搞砸了你的客户,你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损害赔偿。你可以告诉他,你这样做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迫使他和你静下心来谈,如果他仍继续胡搅蛮缠,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建议协商解决,难以认为是敲诈,因为客户是对方发展起来的,应该得到相应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