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我解释一道司法考试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7:08:38
甲乙共同创作一部小说,甲主张发表,乙不同意。后乙死了有一个继承人,后甲将小说发表。
其中选项b是正确的, “发表该小说的稿费全部由甲获得。”我不太理解,麻烦高人解释下。

为什么呢,那乙的继承人能获得哪些和经济利益相关的权益呢?
2004年司法考试试卷三第20题

知识产权利益不仅包括发表权,还有十好几项权利。发表权是专属于作者的,不能够继承。所以发表的稿费应由发表人收益。但是非隶属于作者本人的其他权利收益可以继承,应该和该作者的继承人分享。

本题答案是错误的。稿费可以继承。不应该由甲全部获得
这道题是不是选择哪项错误呀

知识产权中,只有署名权不可以继承,其他人身权中的财产性权益都可以继承.稿费可以继承,应该是错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