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与电动车交通事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5:50:01
我(骑电动车)与摩托车同向行驶在马路右边,我在马路最右边,摩托车在我左前方,当时摩托车司机载着一个人,在没有路口,没有转向灯提示,也没有任何手势提示的情况下突然向右转弯,我躲闪不及与摩托车蹭到了一起,我受轻伤,摩托车司机没有受伤,但是他带的那个人据说骨折了。摩托车司机没有驾照,保险过期,也没有带头盔,摩托车也没有后视镜,请问我需要承担多少责任?
已报警处理,交通责任认定书也下来了,认定是同等责任,请问公平吗、

摩托车司机违反: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转向灯:
(二)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 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由于摩托车没有后视镜,在转弯时不能观察车后情况,且没有打转向灯或者手势,使后面的车辆驾驶人不能正确判断摩托车行驶方向是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你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由于你没有与前车保持足够紧急制动的车距,在前车转弯时,不能有效避让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在此事故中,摩托车驾驶人的违交法行为对事违故发生所起的作用是主要的,过错比你严重,你的违交法行为对事违故发生所起的作用是次要的,所以,摩托车驾驶人应负此事故主要责任,你应负此事故次要责任。

如果你对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在接到认定书3日内,向作出认定机关的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事故认定复核。

如果你们那里对于电动车没有特别限制的话,那这样的判决结果肯定是不公平的!正如你所说,摩托车的相关证件是不合格的,且也是因为他的驾驶失误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这样的结果于情于理都是说不过去的!最后告诉楼主一点,在我们这里,不管怎样,机动车撞了非机动车(电动车、自行车),是肯定要负80%以上的责任的!